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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一:通过马耳他国家专利局(Industrial Property Registries within the Commerce Department)直接申请
此途径适合主要希望在马耳他获得保护的申请人。
申请流程:
准备和提交申请:
申请书: 包含申请人、发明人信息。
说明书: 包括发明名称、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
权利要求书: 定义请求保护的范围,这是专利的核心。
摘要: 对发明内容的简要说明。
附图(如需要)。
优先权证明文件(如要求优先权): 如果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首次提交申请后12个月内又在马耳他提交同一发明的申请,可以要求享有首次申请的申请日。
委托书(如需委托代理人)。
提交马耳他语或英语的申请文件。虽然马耳他语是官方语言,但英语被广泛接受,用英语提交是完全可行的。
所需文件:
形式审查:
马耳他专利局只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文件是否齐全、格式是否正确,不进行实质审查(即不审查新颖性和创造性)。
检索报告(可选):
申请人可以请求马耳他专利局进行检索,或者提供由其他检索机构(如欧洲专利局)出具的检索报告。虽然这不是强制性的,但一份积极的检索报告有助于评估专利的有效性。
公开:
申请日后满18个月,申请内容将被公开。
授权:
如果形式审查合格,并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了授权费,专利将被授予。专利证书会在官方公报上公布。
重要特点:
无实质审查: 这意味着即使获得了马耳他国家专利,其有效性和稳定性也未经过官方检验。在发生侵权纠纷时,法院可能会要求专利权人提供证明其专利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证据(如检索报告)。
成本较低: 由于流程简单,官方费用和代理费用相对较低。
速度快: 通常比通过欧洲途径授权更快。
这是更常用、也更可靠的途径。您向欧洲专利局提交一份申请,通过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然后在马耳他及其他指定的EPO成员国生效。
申请流程:
提交欧洲专利申请:
可以向EPO直接提交,也可以通过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申请进入欧洲阶段。
申请语言可以是英语、法语或德语中的任意一种。
形式审查和检索:
EPO进行形式审查并出具扩展的欧洲检索报告(EESR)和初步意见。
实质审查:
申请人需在申请日起6个月内请求实质审查。EPO审查员将严格审查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工业实用性。
授权:
通过审查后,EPO将发出授权通知。申请人需缴纳授权费并提交指定国权利要求的翻译。
在马耳他生效(Validation):
马耳他生效请求表。
欧洲专利说明书的马耳他语全文翻译(必须在授权公告后3个月内提交)。这是最主要的要求和成本之一。
缴纳马耳他官方的生效费。
在EPO授权公告后的3个月内,您必须完成在马耳他的生效手续,该欧洲专利才在马耳他境内具有法律效力。
在马耳他生效所需文件:
重要特点:
经过实质审查: 专利质量高,法律稳定性强,在维权时更有力。
一站式保护: 一份申请可以指定多达40多个欧洲国家和地区。
成本较高: 包括EPO的申请、审查、授权费,以及在各生效国的翻译费和律师费。
耗时较长: EPO的审查流程通常需要3-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