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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发明专利申请有哪些要求?

发布时间:2025-09-11人气:0


一、 实体要求 (Substantive Requirements)

这是指专利法规定的、发明本身必须满足的条件,是决定申请能否获得授权的根本。

  1. 可专利性主题 (Patentable Subject Matter)

    • 发明必须属于法律规定的可授予专利的类别。美国专利法(35 U.S.C. § 101)规定,任何新的、有用的(New and Useful)的过程(Process)、机器(Machine)、制品(Manufacture)、物质的组成(Composition of Matter) 或其改进,都可以申请专利。

    • 特别注意:自然规律、物理现象、抽象概念(Abstract Ideas)、自然物质本身不能申请专利。软件和商业方法在美国可以申请专利,但其审查标准较为严格,必须证明其超越了仅仅是抽象概念本身,并带来了“显著多于”(significantly more)该抽象概念的技术效果。

  2. 新颖性 (Novelty)

    • 发明必须是“新”的。即在申请日之前,该发明在全球范围内没有被任何出版物(论文、专利、书籍、网站等)公开披露过,也没有被公开使用、销售或通过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

    • 美国实行先发明制 的变体),但拥有宽限期:发明人自己在申请日之前1年内的公开披露(如发表论文、在展会上展示产品),不会破坏该发明的新颖性。这是美国专利制度一个非常重要的特点。

  3. 非显而易见性 (Non-Obviousness) 

    • 这是专利审查中最关键、也最主观的一环。发明不能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A Person of Ordinary Skill in the Art)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 审查员会检索现有技术(Prior Art),并判断将多份现有技术结合起来,是否能轻易地得到你的发明。你需要证明你的发明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技术效果商业上的成功或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技术难题,以证明其非显而易见性。

  4. 实用性 (Utility) 

    • 发明必须具有具体的、实在的、可信的用途。这个要求通常比较容易满足,只要发明能正常运作并达到其所述目的即可。

二、 形式要求 (Formal Requirements)

这是指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交申请文件时必须满足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1. 申请文件组成部分

    • 技术领域 (Field of the Invention)

    • 背景技术 (Background)

    • 发明内容 (Summary of the Invention)

    • 附图说明 (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Drawings)

    • 具体实施方式 (Detailed Description):这是最重要的部分,需要尽可能详细地描述发明的结构和操作方式。

    • 最佳实施例 (Best Mode):法律要求披露发明人认为的实施该发明的最佳方式。

    • 说明书 (Specification):这是申请的核心,必须用清晰、完整、简洁的语言(必须是英文)详细描述发明,使得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制造和使用它。它包括:

    • 权利要求书 (Claims):这是专利中法律保护的范围,是专利价值的核心。权利要求必须用非常精确的法律和技术语言撰写,定义发明的边界。每一项权利要求都是一个完整的句子。

    • 附图 (Drawings):几乎所有的机械、电子等发明都需要附图来辅助说明。附图必须是黑白的、符合USPTO的格式规范(如线条粗细、阴影等)。

    • 宣誓或声明 (Oath or Declaration):发明人需要签署文件,声明自己是该发明的原始发明人。

    • 信息披露声明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tatement, IDS):申请人有义务向USPTO披露其所知的所有与专利性相关的现有技术(相关专利、论文等)。这是诚信义务(Duty of Candor)的一部分。

  2. 申请类型与策略

    • 非临时申请 (Non-Provisional Application):这是正式的专利申请,启动实质审查程序,并可能最终获得授权。其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20年。

    • 临时申请 (Provisional Application):这不是一个正式的申请,而是一个“占位符”。它的要求较低(只需说明书和附图,无需格式严谨的权利要求书),费用低廉,可以为你争取1年的时间来完善发明、筹集资金或测试市场。你必须在1年内提交非临时申请来“转换”它,才能享有临时申请的申请日。临时申请本身不会获得授权。

  3. 发明人身份

    • 美国专利必须由实际发明人(Actual Inventor) 申请,而不是公司。发明人签署声明后将专利权转让(Assign)给公司是标准操作。

  4. 费用

    • 需要向USPTO缴纳官方费用,包括申请费、检索费、审查费等。费用根据实体类型(大实体、小实体、微实体)不同而有很大差异,微实体享受最高75%的费用减免。

关键流程总结

  1. 准备与提交:撰写全套申请文件,通过USPTO的电子申请系统(EFS-Web)提交。

  2. 形式审查:USPTO检查文件格式和基本要求。

  3. 实质审查:通常等待1.5 - 2.5年后,一位专利审查员会检索现有技术,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Office Action),指出所有驳回理由(如缺乏新颖性、非显而易见性等)。

  4. 答复与修改: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期限内(通常是3个月,可延长)答复审查意见,进行争辩和/或修改权利要求。

  5. 最终决定:经过多次来回沟通(通常2-3次),审查员可能发出授权通知(Notice of Allowance)或最终驳回(Final Rejection)。

  6. 授权与缴费:收到授权通知后,需缴纳授权公告费。

  7. 维持:授权后,为了维持专利有效,需要在第3.5年、7.5年和11.5年缴纳维持费(Maintenance Fee),否则专利会失效。

强烈建议

由于美国专利法非常复杂,尤其是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和审查意见的答复,具有很强的策略性和法律性,强烈建议聘请一名注册的美国专利律师(US Registered Patent Attorney)或专利代理人(Patent Agent) 来处理申请事宜。他们能帮助你最大化保护范围,并有效应对复杂的审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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